中国—东盟纪念峰会联合声明致力于加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06年)
中国—东盟纪念峰会联合声明
——致力于加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
一、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盟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于2006年,即“中国—东盟友好合作年”,10月30日,会聚中国南宁,纪念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
共同努力和发展的15年
二、 我们回顾了中国—东盟对话关系的进展,对双方全面的、在许多具有共同利益的领域不断深化的合作表示满意。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各自的发展,给双方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促进本地区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确信,我们已经为加强中国—东盟未来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 我们对2003年在巴厘岛签署《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以及于2004年在万象通过《中国—东盟行动计划》以来,双方得以加强的政治和安全合作表示高度赞赏。我们赞扬中国于2003年在巴厘岛成为第一个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东盟对话伙伴国。我们对双方于2002年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表示高兴。2002年发表的《中国与东盟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促进了双方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的合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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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2019年)
- 审计机关审计听证规定(2021年)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19年)
- 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2003年)
- 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5年)
- 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
- 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2001年)
-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2013年)
-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