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1年)
-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
-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2001年)
-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1年)
-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年)
-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14年)
-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
- 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2014年)
- 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2013年)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2012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2012年)
- 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2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1年)
-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1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为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特制定本纲要。
序言
(一)
扶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推进扶贫开发,特别是随着《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实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全球减贫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
扶贫开发是长期历史任务。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扶贫对象规模大,相对贫困问题凸显,返贫现象时有发生,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扶贫开发任务仍十分艰巨。同时,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深入,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为扶贫开发创造了有利环境和条件。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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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22年)
-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2013年)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及其人员、成员国代表特权与豁免公约》的决定(2023年)
-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13年)
- 教育部农业部林业局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2013年)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