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监督管理,但中资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和境外保险公司分公司除外。”
二、
第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保险公司在计划单列市设立的行使省级分公司管理职责的分公司,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三、
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境外保险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适用本规定保险公司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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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1990年)
- 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2016年)
- 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决定(2012年)
- 进口废光盘破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
- 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2000年)
-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2007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