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
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以下简称水上水下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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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
-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法律地位问题的复函(2001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2025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2012年)
- 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医保局档案局密码局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2020年)
- 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2010年)
- 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2022年)
-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