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
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以下简称水上水下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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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商务部关于修改《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
-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03年)
- 环保产业发展“十五”规划(2001年)
- 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2021年)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
- 基准气候站观测环境保护规定(198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太宽河等5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2018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8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