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20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为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现决定:
一、
废止《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的通知》(体改生〔1992〕31号)。
二、
对4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
附件:
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主 任 徐绍史
2015年5月30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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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摩洛哥王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22年)
-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9年)
- 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2013年)
- 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 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2013年)
-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
- 关于加快风力发电技术装备国产化的指导意见(2000年)
- 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