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8号(20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58 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崔世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9年12月20日就职。
总 理 温家宝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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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 水利部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水利部文件的公告(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的决定(2005年)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
- 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
-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