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8年第14号(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08年第14号
为规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监控化学品等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均应依照商务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9号令)的规定执行。
本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陈德铭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年)
-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 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2010年)
- 内河乡镇渡口建设有关技术标准暂行规定(2014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年)
- 公安部关于保留废止修改有关收容教育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0年)
- 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