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2024年)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隆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授予下列人士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一、
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
二、
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友谊勋章”。
三、
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9月13日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2006年)
- 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2年)
-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
- 国务院关于省(区、市)民航机场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2003年)
- 国务院关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的批复(2017年)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12年)
- 退役军人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2018年)
- 国务院关于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