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现就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领域深入贯彻,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学前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完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补齐制度短板,激发办园活力,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坚持规范管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健全治理体系,堵住监管漏洞,完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实现依法依规办园治园,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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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2021年)
- 关于进一步规范卧铺客车生产、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01年)
- 海岛名称管理办法(201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2010年)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公安部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1993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6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