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摘要)(2000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动东西部地区学校
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摘要)
厅字〔200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西部大开发战略能否顺利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取决于各类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由于历史的原因,西部贫困地区教育水平相对落后,教育基础较为薄弱,难以适应西部大开发的需求。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中央对西部地区教育事业继续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启动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西部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地区学校工程”(以下简称“两个工程”),进一步动员东部地区和西部大中城市的各方面力量,大力支援西部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实施“两个工程”、推进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意义。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东部有关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特别是199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扶贫开发的同时,组织沿海地区对口支援贫困地区教育,有关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进一步促进了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东西扶贫协作开辟了新途径。但是,西部贫困地区普及义务教育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度,认识加快西部地区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创造条件,提供人力和智力资源支持。
二、
“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的实施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96〕26号)确定的开展扶贫协作的对口关系实施;“西部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的实施范围,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相应对口支援关系。对口支援的学校之间要结成对子,受援学校应是义务教育阶段相对薄弱的学校。除义务教育外,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也可以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三、
实施“两个工程”,要以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到贫困地区任教、任职,帮助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同时向受援学校无偿提供闲置的教学仪器设备、教具、图书资料等,帮助改善办学条件。鼓励东部地区和西部大中城市的学生把用过的课本和多余的文具、衣物捐赠给对口支援学校的学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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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2018年)
- 公安部关于废止《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
-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