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与运用,及时化解专利开放许可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二条所称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情形。
第三条
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
(二)合法原则。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公平原则。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地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保密原则。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案件代理人、专家等应当对调解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保守秘密,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1982年)
- 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2022年)
- 公安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英文版)(2022年)
- 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2006年)
- 中国共产党章程(1997年)
-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202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