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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对防寒工作,应提前做好准备。铁路局要抓好以下工作:

对有关人员进行防寒过冬培训,并按规定做好防寒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工作;

对铁路技术设备进行防寒过冬检查、整修,并做好包扎管路等工作;

做好易冻的设备、物资的防冻解冻工作;

储备足够的防寒过冬材料、燃料和工具,检修好除冰雪机具和防雪设备,组织好除冰雪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