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2006年) 7. 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2006年) 7. 7. 结论 综上,水电站危险单位划分原则和基本方法主要由水工建筑物特点和关键风险因素特点决定。 7.1 水电站危险单位划分基本原则 7.2 水电站危险单位划分参考方法 7.2.1 如果是坝后式或河床式结构,电站只能作为一个危险单位。 7.2.2 引水式发电结构,大坝、围堰以及与大坝相关联的工程作为一个危险单位;引水隧道、尾水隧道、地下厂房及厂房内设备等作为另一个危险单位。 7.2.3 部分混合式发电结构,如果发电厂房距大坝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可以考虑将挡水系统、泄水系统以及与大坝相关联的系统作为一个危险单位;引水发电系统作为另一个危险单位。此条… 7.2.4 相关的利损险危险单位不能与主险分开,必须与相应的主险相加作为一个危险单位;如果主险标的可以划分为两个危险单位,利损险必须分别全额加至每一个危险单位项下。 6.2 目录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