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五章 董事 第六十条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2005年) 第六十条 第五章 董事 第六十条 董事应当持续地了解和关注商业银行的情况,并对商业银行事务通过董事会及其专职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