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1996年) 第二章 经常项目下的结汇、售汇与付汇 第八条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1996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经常项目下的结汇、售汇与付汇 第八条 捐赠、资助及援助合同规定用于境外支付的外汇,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保留。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