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
一、 总则
(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
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提出了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的相关措施,供各有关方面参照采用。
(三)
环境空气中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细颗粒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各种污染源向空气中直接释放的细颗粒物,包括烟尘、粉尘、扬尘、油烟等;二是部分具有化学活性的气态污染物(前体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反应后生成的细颗粒物,这些前体污染物包括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氨等。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应针对其成因,全面而严格地控制各种细颗粒物及前体污染物的排放行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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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1年)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2009年)
- 文物局关于废止1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4年)
- 金税三期工程档案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 民政部统计局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赵福地等5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7年)
- 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国铁集团关于加快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的通知(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