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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2000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申请人在申请航空人员体检委任代表时,可以申请一个或者多个专业项目的体检委任代表。航空人员体检委任代表的专业项目经审查考核通过后在航空人员体检委任代表证书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