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2014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