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2014年) 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2014年) 28. 28. 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各级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作用,多渠道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畅通民意沟通和反馈机制,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及时弥补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制度措施。 27. 目录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