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2023年) 第五章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202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报告 第十七条 委托的技术机构组织对评价机构的评价意见审核后出具评价报告,对评价整体情况和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报告中应包含快检方法、产品名称、评价时间、产品的基本信息(生产… 第十八条 食品快检产品符合性评价结果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内公布。 附件: 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符合性评价技术要求 附件 1 评价指标 2 盲样要求 2.1 可使用盲样基质一致的有证食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作为盲样,也可以是均匀性和稳定性满足统计学要求且经过参比方法定值的实际样品或基质加标样品。 2.2 自行制备的盲样,其均匀性和稳定性计算参照CNAS-GL003《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指南》。 2.3 盲样基质应根据食品快检方法的应用需要,覆盖相应的典型样品基质。 2.4 盲样应随机编号,并随机派发给不同评价人员进行独立测试。 3 评价方法 3.1 灵敏度 3.2 交叉反应率 3.2.1 以空白样品分别加入不同浓度水平干扰物质的标准溶液进行测试,记录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最小浓度。 3.2.2 交叉反应率计算公式 3.3 假阴性率和假阳性率 3.3.1 应首先对实际阳性样品(指经参比方法检测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要求的真实或模拟阳性样品)进行测试,不少于2份。当实际阳性样品的检测结果出现阴性时,不再进行后续实验。 3.3.2 目标物为禁用物质时,原则上,盲样浓度水平包括空白样品、检出限的1倍浓度水平。每个浓度水平的盲样不少于50份。空白样品以考察快检方法及其产品的假阳性率,检出限1倍… 3.3.3 目标物为有限量要求的物质时,原则上,空白样品、标准限量要求的0.5倍浓度水平用以评价快检方法及其产品的假阳性率,每个浓度水平的盲样不少于50份;标准限量要求1倍… 3.3.4 在不同检测对象中具有不同的标准限量要求时,应按不同检测对象的典型基质样品评价快检产品的假阴性率与假阳性率。 3.3.5 假阴性率与假阳性率计算公式如下: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