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非现场监管 第十八条 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非现场监管 第十八条 并表监管局应依据相关规定向银监会上报下列事项: 外资银行备案的重大事项和各项管理制度。 并表数据上报错误情况。 并表考核指标违规及异常变动情况。 并表监管意见。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