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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5年)

发布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金融监管局,各总局管理社团;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涉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以下简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依法高质量开展调解工作,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二) 工作原则 (三) 工作目标 (四) 工作机制

二、 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

(五) 全面加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党的建设 (六) 增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中立性、独立性和持续运行能力 (七) 加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规范治理 (八) 推进调解员队伍多元化 (九) 加强调解业务培训

三、 扩大调解服务覆盖面

(十) 完善金融纠纷调解服务覆盖网络 (十一) 拓展线下调解服务渠道 (十二) 加大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宣传力度 (十三) 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

四、 完善优化调解流程

(十四) 健全自收案件的调解流程 (十五) 细化诉调对接流程 (十六) 探索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五、 拓展调解组织功能作用

(十七) 加强金融纠纷调解与监管投诉督查联动 (十八) 积极参与金融教育宣传工作 (十九) 增强调解组织研究咨政能力

六、 引导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工作

(二十) 强化金融机构参与支持力度 (二十一) 健全金融机构内部保障体系

七、 加强指导监督

(二十二) 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三) 完善制度保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