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8年) 23
23
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经营审批(国际船舶运输业务)
交通运输部
放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业务审批对自有船舶的准入条件,对已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资格的航运企业,允许将其自有船舶出售给依法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后,再以融资租赁方式回租的该船舶认定为自有船舶。
√
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经营审批(国际船舶运输业务)
交通运输部
放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业务审批对自有船舶的准入条件,对已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资格的航运企业,允许将其自有船舶出售给依法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后,再以融资租赁方式回租的该船舶认定为自有船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