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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2009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百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数据收集系统应涵盖损失结果,为事件成因的调查提供支持,并应支持相应的文档化工作,可用以生成可追溯的记录,使事件可按适当的授权处置并在对应的总账或子系统中得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