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18年) 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可以提请主审法官会议讨论: (七) 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18年) (七) 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可以提请主审法官会议讨论: (七) 其他需要提交讨论的。 (六)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