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2002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2003年) 一、 关于做好2002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2003年) 一、 一、 各公司要严格按照《保险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3〕第1号)等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2002年度偿付能力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编报工作,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03)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