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监办,各寿险公司:
为规范各寿险公司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