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三章 金融债券投资 第五节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 第二十三条 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金融债券投资 第五节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 第二十三条 保险机构投资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应是保险公司按《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定向募集的次级定期债务。 引用法条 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2004) 第五节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