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未赚保费准备金及保费不足准备金。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