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章 任职资格管理 第九条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2007年) 第九条 第二章 任职资格管理 第九条 未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任命总精算师。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