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一节 受托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一节 受托管理合同的会计处理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取得的大病保险业务受托管理资金应当计入代理业务负债,从受托管理资金支付相关给付应当冲减代理业务负债。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