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9号:保险集团(2021年) 第二章 资本计量 第二节 最低资本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9号:保险集团(2021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资本计量 第二节 最低资本 第十八条 计算保险集团的可资本化风险最低资本时,应剔除合营的受监管公司中非本集团持股部分所对应的最低资本。合营企业的最低资本中非本集团持股部分,等于非本集团成员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权益比例与合营企业最低资本的乘积。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