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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申请考核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