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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三百六十六条

第三百六十六条 机场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应当配备航空固定报文通信设施与

下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进行通信联络:

相邻的机场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塔台管制室、进近管制室;

机场所在地区的飞行情报中心、区域管制室、管理局调度室、塔台管制室;

总调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