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二章 一般规则 第五节 气象情报 第二十七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一般规则 第五节 气象情报 第二十七条 接到重要气象情报和特殊天气报告后,如果本区内飞行的航空器 接到该天气影响,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应当向有关进行通报。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