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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 执行不同任务的航空器或者不同机型的航空器同时飞行时,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优先起飞的顺序。通常情况下,应当允许执行紧急或者重要任务的航空器、定期航班或速度大的航空器优先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