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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办法(201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办公厅是政务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保监会政务信息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