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办法(2015年) 第一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办法(201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政务信息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有关规定,结… 第二条 保监会政务信息工作是保险监管部门收集和掌握保险业重要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反映行业动态、监管工作以及政策性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是监管部门了解市场一线情况和主… 第三条 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是保险监管部门、保险社团组织以及保险机构(以下统称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各单位应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渠道,确保政务信息工作持续有效… 第四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办公厅是政务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保监会政务信息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