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 第四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 第十九条 船舶、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机关有权禁止其离港,或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 一、 第四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 第十九条 船舶、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机关有权禁止其离港,或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 第十九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