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 第五章 劳动保险金的支配 第二十一条 劳动保险金的支配办法如下: 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 乙、 第五章 劳动保险金的支配 第二十一条 劳动保险金的支配办法如下: 乙、 劳动保险基金由工会基层委员会用以支付各项抚恤费、补助费与救济费及本企业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补助费。每月结算一次,其余额全部转入省、市工会组织或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调剂金(以下简称调剂金)。 甲、 目录 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