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 第三章 各项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 丙、 第三章 各项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丙、 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乙、 目录 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