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 第三章 各项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 丁、 第三章 各项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丁、 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丙、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