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行政复议规程(199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是认为专利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