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五章 销售管理 第二十七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销售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单位只能将麻醉药品原料按照计划销售给麻醉药品生产企业以及经批准购用的其他单位。 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只能按照计划销售给制剂生产企业和经批准购用的其他单位,小包装原料药可以销售给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