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4年) 第一节
第一节 公共服务
教育。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要求,抓紧开展受损学校维修加固。合理布局学校,科学确定新建学校建设规模和标准。积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对接产业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专业。鼓励发达地区职业学校对口帮扶灾区职业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国培计划”、“特岗计划”等对灾区的支持力度。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卫生计生。加快完成卫生计生机构维修加固,恢复重建受到地震损坏的卫生计生机构,补充购置因灾受损的医疗设备。加快推进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全科医生培养、“特岗医生”计划等方式为灾区配足合格技术人员。加强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扶持民族医药发展。建立完善省属、市属医院对口支援灾区县、乡两级医院的机制,推行医生多点执业。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恢复重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与设施。加强职业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灾区尤其是贫困家庭职业培训力度,通过定向培养、劳务输出等方式,解决灾区劳动人口就业问题。整合各类社会保障经办资源,恢复和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立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恢复重建受损的县乡综合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和殡仪馆,更新受损的殡仪馆火化设备。
文化体育。恢复重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组织文化演出下乡和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修复受损文物,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恢复重建科技和科普相关机构和设施。
设施综合利用。坚持共建共享、厉行节约,合理确定新建设施规模和标准,推动文化体育、就业社保、民政司法、人口党建、社会工作等服务管理功能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建设。依托学校和医院,加强应急避难和紧急救灾场所综合能力建设。
专栏5 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
教育 维修加固27所小学、1所中学校舍及附属设施。重建6所幼儿园、一批中小学、2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大学校舍及附属设施。局部重建和维修加固177所学校(幼儿园2所、小学148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中学26所)校舍及附属设施。(含一般灾区)
卫生计生 重建6个县级医院、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个妇幼保健院、54个乡镇卫生院(以上四项建设内容含一般灾区)、48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3个村卫生室、18个计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修复加固2个乡镇卫生院和12个计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补充购置因灾受损医疗设备。
就业和社会保障 重建2个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恢复和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新建昭通市市级人力资源市场1个、昭通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农民工实训基地)1个;新建25个农村敬老院、2个儿童福利院、3个县级光荣院,修复加固烈士陵园受损设施,更新受损的殡仪馆火化设备。
公共文化设施 重建3个公共图书馆、3个文化馆、1个剧场和3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恢复重建科技和科普相关机构和设施。
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设施 修复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补发一批直播卫星接收设备,修缮加固一批受损设施。
体育设施 新建29个乡镇灯光篮球场(应急避难场所)、354个村级体育活动小广场(应急避难场所)。
文物抢救保护工程 抢救修缮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含文物点),7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
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整合资源建设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设施(涵盖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计划生育服务、宣传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妇女儿童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功能)。
社会管理设施 修复重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基层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