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第三章 检测内容及检测设备 第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逐步建立高速铁路状态检测体系,配齐检测设备及人员,满足设备运用状态高效检测的需要,日常天窗时间一般应当保证4小时及以上。体系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各专… 第九条 高速铁路线路、桥隧等工务设备运用状态检测的主要项目包括: 第十条 高速铁路信号、通信设备运用状态检测的主要项目包括: 第十一条 高速铁路牵引供电设备运用状态检测的主要项目包括: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运用高速综合检测列车对高速铁路基础设施开展周期性状态检测工作,特殊时期可以加大检测频次。 第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高速铁路防灾监测,配置监测预警设备,逐步建立风、雨、雪、洪水、地震、地质灾害、异物侵入等方面的智能化监测体系。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