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201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坚持考试、评审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评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在保密期内不得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和考试、评审相关的培训,不得强迫申请人参加与考试、评审相关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