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章程建设,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章程的起草、审议、修订以及核准、备案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高等学校应当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 第四条 高等学校制定章程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推进高等学校科学发展;应当促进改革创新,围… 第五条 高等学校的举办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章程明确界定与学校的关系,明确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原则,落实举办者权利义务,保障学校的办学… 第六条 章程用语应当准确、简洁、规范,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