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9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作出重要贡献;

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作出重要贡献;

在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

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技术实施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