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9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创造性贡献,或在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国家安全方面作出重大科学技术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在技术上有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成熟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
经转化,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成果经过2年以上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了很大贡献。
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成果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提高了行业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系统创新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